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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最新消息] 106-2申請TA教學助理公告

發佈於: 2018/3/2 上午 10:38:42

教學發展中心 公告

 

 受文者:本校教職師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 2月 21日

主    旨: 106-2申請TA教學助理公告

說    明:

教育部針對各校執行教學助理活動規範,學校需為教學助理投保傷害保險及傷害醫療,請老師在TA平台內申請時務必在TA個資欄位正確填寫該同學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(本國人)或居留證號(僑生或外國生,不含大陸籍學生)與出生年月日。

 

申請資格: 限本校專任教師。

本學期開放申請時間為: 開學第一週107.2.26至第三週107.3.17

 

申請方式:

一、老師可從學校首頁教學助理TA平台或教師雲端系統內/教務服務內直接連結登入線上申請即可。http://ta.tajen.edu.tw

  • 填寫學生學號與email時請勿填錯
  • 請老師進入TA平台後,確認您個人資料區裡面的所屬科系是否正確。
  • 請老師協助填寫TA是否參加TA培訓營,點我報名 

    https://goo.gl/iCQ3N8

  • 本學期TA培訓營時間

   *第一場次:107/3/22下午 15:00~16:30 地點:F403

   *第二場次:107/3/23週五 下午 15:00~16:30 地點:F403

    (座位有限)請提早報名培訓營場次

 

注意事項:

  

  1. 本學期每位教師以申請1師1TA為原則,班級人數70人以上(不分學制)得再增加1位TA(每位教師最多申請2為位為限)

       2. TA人選:老師可從班上遴選或續用以往好配合的TA(限本校在校生)。

       3. 本學期每人獎勵金總金額依計畫核定後公告(預計9月底可得知) 每位隨堂TA

           在本學期TA活動結束前,須至少有3次學習協助教師輔導班上同學。

      4. 第一次擔任TA人選需自行參加其中一場即可,無參加者視同放棄,可在當日 

        會場簽到處申請公假。

     5. 為避免學生漏接重要信件(如獎勵金申請期限),請鼓勵TA使用學校的email

       帳號。 (學號@student.tajen.edu.tw)

    6.為便於獎勵金給付流程,教學助理必須提供個人土銀帳戶或其他金融帳戶

      (如:中華郵政、國泰銀行等)。

   7. 課輔TA由教發中心統一招募與管理,暫不開放給教師申請。

 

聯絡人:  陳秀齡  分機:1545

             王緻佳  分機:1543

Email:  teaching@tajen.edu.t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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