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106-2申請TA教學助理公告
發佈於: 2018/3/2 上午 10:38:42教學發展中心 公告
受文者:本校教職師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 2月 21日
主 旨: 106-2申請TA教學助理公告
說 明:
教育部針對各校執行教學助理活動規範,學校需為教學助理投保傷害保險及傷害醫療,請老師在TA平台內申請時務必在TA個資欄位正確填寫該同學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(本國人)或居留證號(僑生或外國生,不含大陸籍學生)與出生年月日。
申請資格: 限本校專任教師。
本學期開放申請時間為: 開學第一週107.2.26至第三週107.3.17
申請方式:
一、老師可從學校首頁教學助理TA平台或教師雲端系統內/教務服務內直接連結登入線上申請即可。http://ta.tajen.edu.tw
- 填寫學生學號與email時請勿填錯
- 請老師進入TA平台後,確認您個人資料區裡面的所屬科系是否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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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老師協助填寫TA是否參加TA培訓營,點我報名
https://goo.gl/iCQ3N8
- 本學期TA培訓營時間
*第一場次:107/3/22下午 15:00~16:30 地點:F403
*第二場次:107/3/23週五 下午 15:00~16:30 地點:F403
(座位有限)請提早報名培訓營場次
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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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期每位教師以申請1師1TA為原則,班級人數70人以上(不分學制)得再增加1位TA(每位教師最多申請2為位為限)
2. TA人選:老師可從班上遴選或續用以往好配合的TA(限本校在校生)。
3. 本學期每人獎勵金總金額依計畫核定後公告(預計9月底可得知) 每位隨堂TA
在本學期TA活動結束前,須至少有3次學習協助教師輔導班上同學。
4. 第一次擔任TA人選需自行參加其中一場即可,無參加者視同放棄,可在當日
會場簽到處申請公假。
5. 為避免學生漏接重要信件(如獎勵金申請期限),請鼓勵TA使用學校的email
帳號。 (學號@student.tajen.edu.tw)
6.為便於獎勵金給付流程,教學助理必須提供個人土銀帳戶或其他金融帳戶
(如:中華郵政、國泰銀行等)。
7. 課輔TA由教發中心統一招募與管理,暫不開放給教師申請。
聯絡人: 陳秀齡 分機:1545
王緻佳 分機:1543
Email: teaching@tajen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