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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TA訊息] TA工作記錄表須註明事項

發佈於: 2012/4/19 下午 01:57:59

*TA每一筆工作記錄事項請註明"課程名稱"。

例如: 

課程名稱:運動裁判法

協助老師分組進行裁判實境演練。共計7組,每組6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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